姚芳藩等编的《古文自学辞典》(陕西教育出版社)却又是这样解释的,所谓“对偶”就是“修辞方法一种,……诗歌中叫‘对仗’”。林三松等主编的《写作艺术技巧词典》(北京出版社)中这样解释对偶的:“用字数相同,结构相同,意义相关的两个词组或句子对称排列在一起的修辞手法叫对偶,也叫对仗。”这里,把“对偶”和“对仗”当成了同一概念。事实上,二者还是有区别的。
一、对偶与对仗
那么,什么是对偶?什么是对仗?
1、对偶
谭永祥的《汉语修辞美学》(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)中说:“上下字数相等,结构相同或者相似,富于整齐、对称的均衡美,这中修辞手法叫对偶。”(其实,他也把“对偶”当成“对仗”的)也就是说,对偶是一种修辞格,是从语言的角度来说的。根据这一定义,我们可以这样归纳其基本要点就在于“字数上相等,结构、词性大体相同,意思相关的两个句子”。它主要分为正对、反对、串对几种类型。
2、对仗
黄志浩的《古代诗词创作与鉴赏》(汉语大词典出版社)中指出:“所谓对仗,顾名思义,是指出句与对句像仪仗队一样两两相对。……律诗中间的颔联、颈联需要对仗,是律诗标志之一。……它要求‘字数相等,语义相对,平仄相反,词性相合,结构相同。’”也就是说,对仗是指诗词创作及对联写作时运用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和手段。特别要避上下两句同一结构位置上重复使用同一词语。
二、对偶与对仗的异同
1、表现形式上的异同
(1)相同点
通过比较看,二者相同点在于都有一个“对”字,说明了都应该是两句相对的,整体结构要相同,意义是要相关(也就是有一定的联系)。其审美作用都是使语言的音韵更加和谐,增强了语言的节奏感和音乐美,提高表达效果。
(2)不同点
对偶限于“字数上相等,结构、词性大体相同,意思相关的两个短语或者句子”而已,而对仗却是具备了对偶的要求外,还要求词性一致,平仄相对,意义相反(否则就“合掌”,这在诗歌中是不可取的),不能在上下句中的相同结构位置上出现相同词语。也就是说,对仗在形式要求上比对偶高。
我们在此,通过例子来说明。
例如,范仲淹《岳阳楼记》中的“先天下之忧而忧,后天下之乐而乐”这两句,到底是对偶或者是对仗?
按照对偶特点和要求来看,这两个句子是符合对偶的要求的。但不是对仗,因为其平仄不相对,音律不太和谐,特别明显的是在同一结构位置重复使用了“天下”、“之”、“而”等同一词语,所以不合对仗的要求。
再如,刘禹锡《酬白乐天扬州初逢见赠》:
巴山楚水凄凉地,二十三年弃置身。
怀旧空吟闻笛赋,到乡翻似烂柯人。
沉舟侧畔千帆过,病树前头万木春。
今日听君歌一曲,暂凭杯酒长精神。
其中颈联“沉舟侧畔千帆过,病树前头万木春”就是对仗。我们无论哪个方面看,不但合乎对仗原则(平平仄仄平平仄,仄仄平平仄仄平),而且对得极为工整明了。
2、使用范畴不同
对偶属于语言运用范畴,是一种修辞手法。作为修辞方法的对偶,常常被广泛用于各种文体,两个偶句互为补充、相互映衬,使语言颇具形式美和表现力。
对仗属于诗词中写作范畴,是一种表现手法。可以这样说,对仗是格律诗词独具的一种特殊创作技法。格律诗要求颔联与颈联必须对仗。由于律诗本身对语言运用有很高的艺术要求,讲究炼字炼句,而对仗正好达到这样的要求,成为格律诗的专用语。
总之,通过比较,我们了解了对仗和对偶的异同,这对于分析诗文,或者写作诗文都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。